从张恒反强拆正当防卫案谈如何应对暴力强拆

2023年4月1日清晨,陕西西咸新区资村。十余人驾驶破碎机撞开院门,持防暴盾、防暴叉、橡胶棍闯入张恒家。屋内断电,一片漆黑。对方朝屋里喷射灭火器干粉。张恒父子持自制长矛反击,致强拆方一人死亡、三人受伤。

张恒被羁押三年多。2026年8月7日,咸阳市秦都区法院一审认定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宣告无罪。8月18日判决生效,死者家属260万元民事索赔被全部驳回。此前,涉案十名强拆人员已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刑。

一个公民在自己家中抵御暴力入侵,要用三年自由来证明自己无罪。这个事实本身,就是对暴力强拆治理现状最尖锐的追问。

一、暴力强拆为什么屡禁不止?

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至今已逾十五年。条例写得很清楚:先补偿、后搬迁;禁止暴力、威胁或断水断电等方式迫使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法律不缺禁令。暴力强拆却从未消失。

根源在利益。土地财政的惯性尚未根除,一些地方压低补偿标准推进拆迁,谈不拢就强拆。补偿款省下来了,工期赶出来了,政绩也有了。多数被拆迁人忌惮公权力,面对“生米煮成熟饭”选择忍气吞声。违法强拆的收益远大于风险。

漏洞在制度。一些村委会在腾退项目中自赋“帮拆”、“助拆”权力,绕开法定征收程序,以基层自治之名行强制拆除之实。“无证即违建”被滥用为快速拆除的借口,补偿协商遇阻便转而以查处违建推进拆除。

软肋在问责。法律规定了行政处分、刑事责任等多层追责机制,基层执行中却常常断裂。张恒案的辩护律师张敬辉看完现场监控后十分愤慨:屋内断电漆黑,父子二人面对二十人闯入,对方还喷射灭火器,当事人深陷未知的暴力恐惧。监控成为还原事件的关键证据。但大量未造成死亡后果的暴力强拆,根本没有走到司法审查这一步。

法律不缺禁令。缺的是让禁令落地的执行意志和问责刚性。

二、为什么强拆总是伴随着暴力?而且无从查起或不了了之?

暴力成为强拆的“标配”,根源在程序违法在先、暴力手段兜底。补偿谈不拢,征收方如果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经过补偿决定、催告、诉讼等程序,时间成本高,败诉风险大。走“捷径”便成为诱惑:以暴力制造既定事实,让被拆迁人在房屋被拆后被迫接受现实。张恒案中,凌晨六点,破碎机撞门,防暴叉开路,灭火器喷射,房屋随即断电。这不是依法征收,是一场有组织、有器械的暴力入侵。

暴力“无从查起”,原因在施暴主体与责任主体之间存在隔离带。动手的往往不是行政机关,而是被雇用的拆迁公司或村委会。公安机关以“拆迁纠纷”为由不予立案或推诿的情况时有发生。有案例中,当事人房屋被强拆后报警,公安局以“借贷纠纷引起的简单民事纠纷”为由不予处理。另有案例中,合法私有住房被不明身份人员用挖机非法强拆,公安机关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即便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涉嫌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拘禁等罪名,本应依法立案侦查,实践中这一要求常常落空。

即便进入刑事审判,检察机关的指控思路也往往倾向于“唯结果论”。张恒案中,检察院起诉时虽已认定“违法拆迁”,但又认为致人死亡的结果超出了不法行为所造成的侵害,属于“防卫过当”。这种客观归罪,不管前因后果,只要出现死亡结果就认定为犯罪,在致死型防卫案件中较为常见。张恒案历经三年才取得无罪结果,说明即便有了“两高一部”2020年《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司法实践中的惯性认知仍然顽固。

央视网评论一语中的:本案判决厘清了边界,无手续暴力破门,就是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公民为保卫住宅进行反击,具备合法基础。这“并不是什么法理突破,而是一次法治常识的回归”。但它也反证了一个现实:只有当暴力强拆酿成死亡后果、进入刑事审判程序、且有现场监控视频作为关键证据时,事实才被完整呈现。

三、普通百姓如何应对暴力强拆?如何保护自己?

张恒案的辩护律师张敬辉特别强调,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最后自卫手段,绝非解决纠纷的优先选项”。央视网评论同样明确指出,判决无罪依托于“无合法手续、持械破门入侵、双方力量悬殊、处境紧迫”等完整事实要件,这是特定场景下的司法认定,绝非对抗合法征拆的“通行证”。谁把这份判决解读成“遇到拆迁就能动手”,谁就误读了它,也害了自己。公民应对暴力强拆,必须以“合法优先、自卫兜底”为原则。

强拆前,做好证据保全。保留房屋产权证明、拆迁通知、补偿方案等全部文件,对房屋内外状况拍照录像。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向相关行政机关申请公开本次征收项目的全部官方文件,争取信息对等。

强拆进行时,首要任务是报警和取证。 第一时间拨打110,向接警人员明确陈述房屋被不明身份人员强制拆除的违法事实,要求正式出警调查处理,留存完整的报警通话录音、出警记录和案件回执。报警的目的不是指望警察当场阻止强拆,而是留下出警记录,这份记录是日后行政诉讼中证明强拆主体、时间、方式的核心证据。在保证自身和家人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对强拆现场全程录像,记录参与人员面貌、车辆号牌、使用工具等关键信息。

强拆后,依法追责和索赔。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可主张国家赔偿。近年来多起违法强拆案件中国家赔偿获得法院支持。若公安机关不立案,可书面要求其立案,仍不作为,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同级检察机关申请督促立案,也可针对公安机关的不作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关于能否反击,必须严格援引张恒案的裁判逻辑。法院认定的核心要件是“无合法手续、持械破门入侵、双方力量悬殊、处境紧迫”。合法的司法强拆具备法院裁定和法定程序,不能对其实施防卫。只有在面临无合法手续的暴力入侵、人身安全受到现实紧迫威胁时,防卫权才被激活。两高一部指导意见明确,对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不法侵害可以实行防卫,要充分考虑防卫人面临不法侵害时的紧迫状态和紧张心理,防止在事后以正常情况下冷静理性、客观精确的标准去评判防卫人。张恒案判决书中“不能苛求身处险境的普通人精准控制防卫尺度”的表述,正是这一原则的具体落实。但防卫的方式和强度应以制止侵害为限,不能主动升级为报复行为。

四、政府如何保障不再发生暴力强拆事件?

央视网评论指出:“真正的功课,其实应该做在判决之前。案子虽然结了,但‘病根’还得治:拆迁补偿争议为何迟迟未能化解?明明没有合法手续,为何还有人敢带人强行破门?司法厘清了危急时刻‘能不能还手’,基层治理更要致力于让公民‘不必走到还手这一步’。”

第一,严格落实司法强拆替代行政强拆的制度设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搬迁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一设计的核心意图是用司法审查替代行政强拆,从制度上消除“政府自己拆自己批”的权力滥用空间。实践中这一制度并未充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已发出通知,要求在全国开展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强化监管,严肃问责,坚决制止违法强拆行为。专项检查之外,更需要将司法强拆作为唯一合法路径常态化运行。

第二,建立暴力强拆事件的独立调查和问责机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避免“以罚代刑”、“以调代责”。国务院办公厅通知明确要求,因暴力拆迁和征地造成人员伤亡或严重财产损失的,公安机关要加大办案力度,尽快查清事实,依法严厉惩处犯罪分子。这一要求需要在每一个具体案件中落到实处,而非仅停留在文件层面。

第三,将征地拆迁合法性纳入基层政府考核的负面清单。对发生暴力强拆事件的地区和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把“不发生暴力强拆”从倡导性要求变为刚性约束。一些地方已在探索“阳光征迁”、“严格监管”等机制,主动公开征收程序,严格监管征收乱象。这些经验值得在更大范围内推广。

第四,畅通被拆迁人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渠道,降低维权门槛。让补偿争议在暴力发生前就进入法治化解决轨道。当被拆迁人能够以较低成本、较快速度获得司法救济时,征收方便失去了“先拆再说”的动机。同时,加大对违法强拆的国家赔偿力度,使违法成本高于守法成本,从根本上改变征收方的利益计算。

张恒案的判决“并不是什么法理突破,而是一次法治常识的回归”。它纠正了长期存在的“谁死伤谁有理”的惯性认知,重申了住宅的安宁权不可侵犯,也明确了针对住宅权的侵害公民可以行使正当防卫。但个案正义的代价,是三年的羁押和一场生死对抗。

真正的法治进步,不在于公民被迫拿起长矛保卫住宅后能否被判无罪,而在于让公民永远不必走到那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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