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朋友圈里的“大宗贸易陷阱”

最近一段时间,笔者的朋友圈里不断有人发布大宗贸易信息,什么柴油、石油数百万吨,还有数十亿的工程,基本都标注什么“直供”、“内部配额”等。办理的流程更是可笑,可以直接先到某委见某领导,确认后付再付定金等等。看似靠谱,实则是精心设计的诈骗圈套。试想,哪个部委的领导敢私自承诺把大宗配额商品卖给你?还敢在办公室见你?给你承诺?这是用脚后跟都能想明白的事。

近日北京警方已连续打掉多起以大宗贸易为名的诈骗团伙,而全国范围内类似案件更呈高发态势,涉案金额从数十万到数亿元不等,受害者遍布能源、制造、航运等多个行业。这些案件暴露出的信息陷阱与中介套路,值得每一位市场参与者高度警惕。

一、典型骗局:四类全国案例撕开伪装

(一)“特价油”的诱惑:百余船主的资金黑洞

2022年,长江沿线130名船主相继陷入“低价柴油”骗局,涉案金额达728万元,最终损失超600万元。中介钱某以“每吨比挂牌价低700元”的“计划油”为诱饵,通过微信发布低价信息,还附上他人订油转账截图增强可信度。船主祁先生初次尝试加了5吨油后,彻底放下戒心,不仅自己追加订单,还带动6位同行转账28万余元。

实则钱某根本不具备“计划油”供应资质。这类优惠油品仅对大型航运公司开放,个人无法获取。他先用高价购买普通柴油兑现小额订单,营造“靠谱”假象,待吸纳大量预付款后,便将资金用于赌博、炒股和高消费。当船主们前往加油站却无油可加时,钱某早已资金链断裂,只得以“库存不足”、“正在协调”拖延,直至最终失联。2024年,钱某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但多数船主的损失已无法追回。

(二)居间人的“局中局”:冒充官员的连环套

北京二中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90后男子兰晓锋的诈骗手段更具迷惑性。他通过 QQ 虚构“中纪委副处长”身份,谎称是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亲属,可通过“内部关系”获取低价石油、煤炭配额,甚至伪造纪检监察工作证佐证身份。

2012年底,韩籍华人张女士经人介绍认识兰晓锋后,对其“官方背景”深信不疑。当兰晓锋以“原油配额前期运作”、“填补中纪委小金库缺口”为由借款时,张女士立即转账100万元,还因认可其“能力”,将女儿介绍给他当女友。直至 2013 年底,另一受害者发现其真实姓名并报警,骗局才彻底败露。最终兰晓锋因诈骗罪获刑11年,而张女士的资金已被其挥霍一空。

(三)钢材贸易的 “保价陷阱”:双向收割的庞氏骗局

2024年曝光的成都钢材诈骗案,涉案金额高达2.2亿元,波及117家商户。“钢贸大户”蒋某某在当地知名钢材市场经营多年,通过微信朋友圈塑造“实力商家”形象,推出“预存保证金享低价”的保价协议:预存200万元起每吨优惠30元,每多存 100万元再增5元优惠,最高可达每吨45元让利。

这一优惠远超行业常态,钢材贸易每吨差价通常仅十余元,如此高额让利本就违背市场规律。但蒋某某用百万豪车、奢侈品包装“成功人设”,展示虚假库存单,还以“期货对冲获利”自圆其说,让商户逐渐放松警惕。同时,他向上游供应商索要 700万元“欠款额度”,形成“收下游保证金、欠上游货款”的双向收割模式。2024 年9月资金链断裂后,蒋某某失联,最终因集资诈骗罪被蒲江警方刑事拘留,而多数商户的保证金与货款已无法追回。

(四)供应链巨头的 “空转戏法”:千亿贸易的金融骗局

上海均和集团的崩塌,则揭开了大宗贸易融资诈骗的黑幕。这家宣称年营收超千亿的“供应链巨头”,通过数十家空壳公司伪造贸易流水,将同一批铜锭反复转卖 23 次,甚至在7家银行重复质押套取资金。为增强可信度,其利用某国企0.5%的象征性持股,对外宣称“国资背景”,还发行年化20%的高危商票吸引资金。

2022年,一张300万元商票拒付引爆危机,1273家债权人血本无归,其中不乏江苏铜材厂、浙江供应商等中小企业。经查,融得资金早已被实控人用于房地产投机和海外资产转移,仓库实为废弃五年的空楼。2024年公司被吊销执照,资产追偿率不足 10%,成为监管失效的典型案例。

二、骗局解码:三大信息陷阱与中介套路

(一)虚假资质的 “权威包装”

诈骗分子深谙“信任经济”套路:要么像兰晓锋那样伪造公职身份、亲属背景,利用公众对权力的迷信;要么如上海均和般借“国资持股”贴金,用企业规模和虚假荣誉背书。湖北建始县的煤炭诈骗案中,叶某甚至伪造与大型国企的供应合同,掩盖无货源的真相,直至资金链断裂才露馅。

(二)高利润的 “人性诱饵”

超常规让利”是所有骗局的共性,成都钢材案的每吨45元优惠、长江柴油案的每吨700元差价,均远超正常贸易利润空间。这些“天上掉的馅饼”实则是诱饵:小额订单兑现建立信任后,通过“追加订单”、“介绍同行”扩大收割范围,待积累足够资金便卷款跑路。

(三)居间人的 “层层分肥”

大宗贸易中“居间费”、“信息费”的存在,催生了专门的骗局链条。部分中介明知项目虚假,仍以“事成后分润 10%”为诱饵拉人入局,甚至设计“反向报警”套路:先以“领导要好处费”索要钱款,事发后谎称“被诈骗”报案,试图将自己包装成受害者洗白罪责。上海均和案中,数十名业务员明知贸易空转,仍因高额提成参与其中。

三、避坑指南:四项防范铁则

(一)核查资质 “三看三查”

一看核心资质:石油、煤炭等管控物资需具备《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煤炭经营资格证》,可通过商务部全国成品油市场管理信息系统、国家能源局平台查询;二看企业背景: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工商登记,警惕“注册资本高但实缴为零”、“成立时间短却宣称巨头”的公司;三查交易对手:要求提供仓储合同、质检报告,必要时实地查验货物,避免“纸上贸易”。

(二)拒绝 “预付陷阱”

牢记 “大宗商品无赊销,更无高额预付让利”:正规贸易中,预付款比例通常不超过30%,且会约定明确的交货期限与违约责任;对“预付全款享低价”、“保证金不退只抵货款”的条款保持警惕,成都钢材案中正是此类条款让商户陷入被动。

(三)警惕 “居间迷雾”

对“有领导关系”、“内部配额”等说辞自动过滤。原油、成品油等实行国家配额管理,绝无“个人可拿”的余地;居间费超过合同金额5%即属异常,要求“先付信息费再看资源”的100% 是骗局。湖北煤炭案中的黄某虽因不知情未被追责,但仍需为自己的“信息中介”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四)留存证据及时止损

所有沟通记录、合同文本、转账凭证需完整留存,一旦发现“货不对板”、“拖延交货”等异常,立即停止付款并报案。长江船主们若在首次出现拖延时集体维权,或许能减少损失;而上海均和案的债权人因轻信“国资背书”拖延报案,错失了资产冻结的最佳时机。

结束语

从长江之畔的柴油骗局到黄浦江岸的千亿空转,这些案件反复证明:大宗贸易从来没有“一夜暴富”的捷径,那些朋友圈里的“独家资源”、“内部优惠”,往往是通往深渊的诱饵。面对高利润诱惑,唯有守住“资质核查、资金安全、理性判断”的底线,才能在复杂的市场环境中规避陷阱,守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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